1、撞车后他们全责,可以需要赔交通费吗
撞车后他们全责,受害人可以需要赔偿交通费。
1.当发生车祸且责任完全在他们时,依据法律规定,受害人有权需要他们赔偿包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在内的多项成本。
2.交通费作为其中的一项,涵盖了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职员因就诊或者转院治疗实质发生的成本。投有车险的,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明确,即“侵害别人导致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成本,与因误工降低的收入”。
因此,在撞车后他们全责的状况下,受害人完全有法律依据需要赔偿交通费。
2、车祸能否需要精神损失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车祸能否需要精神损失赔偿,重点在于是不是导致了人身重大伤亡。
1.假如车祸致使了受害人紧急的人身伤害或精神痛苦,那样受害人是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这一权利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中得到了明确,即“侵害自然每人身权益导致紧急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假如车祸只不过导致了轻微的伤害,那样一般不满足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还会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与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质量等多个原因来确定。
因此,在车祸发生后,受害人应依据自己的实质状况,结合法律规定,合理判断是不是有权需要精神损失赔偿。